求职端,深圳、成都、北京、重庆、上海吸才效应显著。尤其深圳建立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成果显著,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下,深圳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和“四新经济”领域,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组织开展公益职业技能培训,现已形成引才、育才、用才高地。
此外,东莞、青岛、苏州等新一线城市四季度求职投递量同比增长5%左右,这些城市发展势头强劲、就业机会多,同时生活压力相对较小,得到年轻求职者的高度青睐。
除政策导向外,人才流动还反映了经济发展的重心与趋势,具有竞争力的市场薪酬是企业锁定人才的“利器”。58同城、赶集直招数据显示,2022年四季度,全国招聘热门城市前十五平均月薪11619元,同比增长7.7%。其中,上海城市平均月薪水平最高,为13402元,同比增长6.6%;广州平均月薪增幅最高,同比增长26%至12952元。折射出,在冲刺业绩的四季度,全国人才市场普遍“钱景”良好,同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是一线城市吸才的重要手段。
普工职位招就活跃度双高,物流专员/助理月薪同比增长8.8%
从职位上看,2022年四季度,企业招聘需求活跃度TOP15的职位分别为:普工、保安、销售代表、店员/营业员、服务员、文员、商务司机、物流专员/助理、销售经理/主管、收银员、货运司机、前台/总机/接待、保洁、厨师/厨师长、客服专员/助理。伴随制造业企业复工复产,生产、销售相关岗位招聘需求走高,尤其是普工岗位出现较大人才缺口,招聘需求相对更高。
求职端,四季度求职者关注TOP15的职位分别为:普工、货运司机、文员、商务司机、店员/营业员、服务员、保安、分拣员、收银员、送餐员、专车司机、销售代表、装卸/搬运工、快递员、前台/总机/接待。同比来看,专车司机、装卸/搬运工、送餐员等职位均有10%以上的增幅。
究其原因由于疫情防控影响,个人卫生安全意识增强,点对点出行与线上消费需求激增,跨区域运输不但恢复疫情前水平且稳中有增,带动相关司机/交通服务、物流/仓储类职位的求职需求呈现大幅增长。
在招聘活跃职位中,物流专员/助理2022年四季度平均月薪最高,且同环比增幅最大分别为9%、7%。特别是四季度各个电商平台先后推出双十一、双十二等购物节,线上购物订单激增,从而推动了物流行业用工增长,各个物流企业早在电商购物节开始前就开始了抢人大战,薪资水平更是水涨船高。
其他职类如货运司机、商务司机、厨师/厨师长平均月薪也相对较高,皆实现过万。除此之外,厨师/厨师长平均月薪同比增长显著,增幅在8%左右;保洁平均月薪近7000元,与三季度相比环比微增2%。
作为招聘行业的领导者,58同城、赶集直招依托丰富的大数据资源,按季度对人才流动趋势进行分析盘点,从城市、职位、薪资等维度予以统计对比,为求职者和招聘方提供参考借鉴。不仅如此,58同城、赶集直招还通过一系列线上招聘会和在线智能招聘工具,满足招工和求职需求,实现人岗精准匹配,为稳就业作出积极贡献。(李记)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