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本批案例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精准研判和整体治理,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转变,以大数据赋能驱动未检工作提质增效。
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分别是:河北省沧县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北京市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
以上典型案例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分别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发现需要强制报告的案件,进一步优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的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通过数据分析找出符合保障救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通过比对位置信息,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切实保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2023年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以大数据之力推进未检一体化履职和融合履职、更加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强化诉源治理,实现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案例一 河北省沧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车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车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管理问题,加强诉源治理,通过大数据检索、数字建模比对,全面梳理县域内运营校车安全管理隐患,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线索发现】
2021年11月,某幼儿园校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校车,且严重超载行驶导致车辆侧翻,造成20名幼儿及1名教师受伤的严重后果,涉事司机因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该起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问题引起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注,在全市部署开展校车安全监督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沧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对本地校车安全运营情况展开调查。经过初步调查,检察机关发现行政审批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在校车运营的审批许可、监督管理方面负有相应职责,各自掌握了大量校车运营的相关数据信息,但由于各部门掌握的信息不同步,容易造成监管盲区。由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学校在用校车达140余辆,逐一踏访调查耗时耗力且难以保障调查效果,有必要通过对各部门相关校车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更好明确校车安全问题所在,促推监管治理。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教育行政、公安交警、行政审批等部门获取校车、司机、学生上下学乘车、运营许可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从事校车运营却无校车标识牌、未按期年检的校车,无校车驾驶资格、与登记备案信息不符、未按期审验、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已满60周岁的校车司机。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校车许可使用、校车驾驶人条件和校车安全管理均有明确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实际使用校车情况与行政审批、公安交警部门掌握的合规校车信息存在差异,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这些“差异项”是校车安全问题隐患所在,也是监管盲区的集中体现。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筛查,检察机关累计筛查出37辆正使用但无标识牌校车,这些无标识牌校车中有25名驾驶人不具有校车驾驶资格;在有标识牌校车中,5辆校车实际驾驶人与登记不符、5辆校车司机将满60周岁,需要及时更换;另筛查出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大巴、面包车28辆。为确保数据比对的精准性,检察机关随机对两所幼儿园的4辆校车运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与大数据对比筛查发现的问题相符。2022年4月,沧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疏堵结合开展校车规范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校车运营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展开联合专项治理,无校车驾驶资格司机被全部替换,驾驶人发生变动的均依法变更许可登记,4辆不合格校车被停运,20余辆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非制式车辆被查扣,两名严重超载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驾驶人被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同时,检察机关协调各方开通校车审批许可绿色通道,为30余辆符合标准的无牌校车办理了合法手续,保障学生用车需求。
案例二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强制报告 异常诊疗记录
【要旨】
检察机关聚焦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系统汇总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涉未成年人性侵报案及立案记录等数据,发现涉未成年人性侵害立案监督线索,通过刑事立案监督、民事监护干预形式,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针对突出共性问题,启动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优化强制报告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线索发现】
王某在给女儿董某某(9周岁)洗澡时发现其下身红肿,遂将其带至浙江省湖州市某医院就诊,期间,董某某称被人欺负。医院医生询问是否已报警,王某称会自己报警。后王某丈夫董某因考虑与加害人有亲属关系,未及时报警,导致发案滞后,部分证据灭失。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问题并非个例,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以来,因报告主体等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而错失破案良机的案件时有发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报案率、发现率低等突出问题客观存在。2021年12月,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近两年本地区存在大量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有必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切实抓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卫健部门、公安机关及医疗机构获取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侵害未成年人治安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导致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干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应当强制报告的案件。通过提炼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数据中高概率成案的信息标签,明确检察监督重点,系统挖掘制度执行存在的漏洞,为依法推进一体监督,探索强制报告自动预警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案件办理】
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汇总比对,发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将其中涉嫌性侵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针对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不当行为,制发督促监护令,监督落实监护职责。通过数据分析,联合市卫健委对强制报告执行问题突出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健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医疗领域强制报告信息的常态化报告机制;启动强制报告“一键智达”应用场景建设,联合市公安、市卫健委等部门开发诊疗系统自动预警报告系统、打通部门壁垒形成闭环治理,促使制度从依靠个体自觉向程序必经的方式转变,实现集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研判转介、帮扶干预、督察追责于一体的系统整体化落实。运行以来,自动报告线索80余条,同比上升5倍,已立案侦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7起,联合帮扶救助8人次。
案例三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监护缺失 数字化应用场景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发现难等突出问题,研发数字化应用场景,协同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及时发现未纳入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开展监护缺失监督,促推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线索发现】
2022年5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对夫妻均处于服刑和逮捕在押阶段,他们年仅10岁的女儿小月(化名)应当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但检察官上门走访发现,小月无其他近亲属,仅有小姨不定时送来生活物资。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协助开展资格确认和关爱帮扶工作,相关部门指定小月的小姨为临时监护人,并签订委托监护协议,将小月纳入救助保障范围,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切实保障小月的基本生活。经深入调查了解,检察机关发现在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中,受限于执法司法信息不共享的原因,除人工排查和自主申请外,相关部门难以及时掌握孩子父母因涉案被羁押或其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卫健部门、人民法院、残联等部门,对常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和困境儿童、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重残人员、失踪人员、死亡人员等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筛选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但尚未纳入救助的未成年人。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通过获取未成年人信息匹配关联到潜在“应保未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过大数据分析,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打通数据壁垒,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未成年人监护监督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婺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研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智慧发现救助”数字化应用场景,通过系统智能运算,首批筛查出28条待核线索,经人工核实,确定5人因父母涉案被捕等原因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条件。检察机关以制发检察建议方式促推相关部门逐一按程序纳入保障,从监护状况、户籍管理、受教育情况等民事权益保障为切入开展跟进监督。其中,以民事支持起诉的形式帮助身患疾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杨某甲申请法院判决指定监护人,联动多部门为其提供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关爱帮扶。
案例四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针对校园周边违法设置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问题,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建立大数据模型,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用科技的力量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赋能,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线索发现】
为落实校园周边不得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借助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按模型要求进行检索,获取校园周边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场所信息,并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统一部署,三级院联动,根据线索开展现场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依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从工商注册信息和地图信息中收集全市各中小学校和全市范围内KTV、网吧、棋牌室、游戏厅、酒吧、迪厅、夜总会、彩票站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位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比对、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线索信息。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比对位置信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等法规针对不同场所,对“周边”作出200米、100米等明确限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校园周边仍有此类场所存在,这些场所正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隐患所在,也是检察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的关键。
【案件办理】
通过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检察机关获取相关线索信息900余条,通过筛选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104条,分别交予对应的分院、区院办理,目前已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整改结案8件。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学校周边酒类销售主体专项整治工作,对校园周边酒类销售主体进行排查,形成动态台账,根据销售主体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随机检查。对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的食品销售者,均依法进行查处。延庆区人民检察院核实烟酒销售点线索24条,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和烟草专卖局沟通,对线索涉及的商户及时进行整改。密云区文旅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涉案接纳未成年人网吧作出行政处罚,组织网吧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案例五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瞬时性强、取证难、治理难等问题,通过大数据建模比对,搜集、整理、分析违法信息数据,精准确定噪声源头。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充分履职的,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有效治理,维护良好校园环境。
【线索发现】
2022年3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过程中,接到某中学师生反映,该校周边凌晨时段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经常有摩托车“飙车”“炸街”,周边建筑工地在午休时段也时常有打桩机轰鸣作业,严重影响师生的学习和休息,不少学生出现了失眠和焦虑问题。检察机关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他学校周边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交通运输、建筑工地、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同时,检察机关发现,由于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变化大、种类多、取证难,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分别负有不同职能,各自掌握部分信息,对噪声污染的监管存在局限性,容易导致监管盲区,噪声污染问题难以根治。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环保、交管、住建等部门获取噪声举报、噪声值数据、道路监控抓拍、建筑工地施工备案、噪声污染行政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存在的噪声污染行为和噪声污染源,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未被行政机关处罚和治理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规定,学校等建筑物属噪声敏感建筑物,夜间噪声不得超过45分贝,昼间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机动车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同时校园周边环境噪声污染源分散多发,噪声污染问题的精确“捕捉”和督促治理,是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未成年人良好校园成长环境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和筛选,检察机关累计识别出参与道路“飙车”“炸街”人员59人(其中未成年人15人),确定建筑工地噪声污染18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50处。2022年4月,检察机关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问题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就交通运输噪声问题依法向交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检察机关联动交管、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环保、城市综合执法、教育等职能部门制定了《还“静”于校 校园周边噪声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开展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整治辖区校园周边噪声污染26处,整治“飙车”“炸街”团伙7批共计59人,扣押摩托车11辆,勒令整改摩托车40辆,协调妇联、团委等对“飙车”“炸街”的15名未成年人及家庭进行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加强与学校的联动互动,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25场,联动解决了久治未绝的摩托车“飙车”“炸街”问题,辖区校园周边声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切实保护了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新疆军区某红军师:听党指挥,赓续血脉再奋进******
观察样本 新疆军区某红军师
听党指挥,赓续血脉再奋进
■解放军报特约记者 黄宗兴 李 康 通讯员 邹珺宇
巍巍喀喇昆仑,座座雪峰耸峙。
无人机侦察、突击车夺占阵地、新型车载火炮“快打快撤”、多型雷达联合组网……春节前夕,新疆军区某红军师高原训练场上,一场实战化拉动演练展开。
演练结束,征衣未解。某团副团长张革指着身后一排新型装备兴奋地说:“我们的主战装备已经全部完成了跨代更新,在强军新征程上,必须全面加强练兵备战,跑出转型加速度,奋力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
这是一支有着90多年历史的红军部队,通过转型建设不断完善力量结构编成,武器装备更新迭代,战斗力正在实现新的飞跃。
“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充分证明,党、国家和军队事业取得的一切成就,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走进该师高原驻训地,师政治工作部领导正带领机关人员利用训练间隙,结合高原驻训实际,围绕“加强军史学习教育,繁荣发展强军文化,强化战斗精神培育”制订方案计划。
他们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单位深厚的红色基因相结合,精心拟制任务清单,采取集中组织专题学、深入一线带头学、依托“云端”灵活学等方法,推动部队形成学军史、树信心、增智慧、强本领的浓厚氛围。
提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这名领导深有感触地说:“作为新时代红军传人,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指挥,把对党绝对忠诚的红色基因一代代传承下去……”
坚定“矢志不渝跟党走”的理想信念
寒冬时节,该师又一批新战士在训练基地完成培训后下连。某团五营一连指导员丁维昌特意带领新战士们来到连队荣誉室。
荣誉室内的展陈,把大家的思绪带回到烽火年代。一本翻开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征战纪实丛书》,记录着这支诞生于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的红军部队“矢志不渝跟党走”的辉煌战史。
初心如磐,征途如虹。该师是1932年由刘志丹、谢子长、习仲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创建和领导的、目前全军仅存的一支整建制师的西北红军部队。90多年来,该师孕育形成了以“对党忠诚、信念坚定,长攻善守、勇猛顽强,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热爱人民、甘于奉献”为主要内容的“红军师精神”。
在武装革命斗争中,刘志丹经历无数艰辛曲折,但他始终坚持真理,反复向部队强调:“革命利益高于一切,要识大体,顾大局,绝对服从中央领导,听从中央的调遣。”
1935年10月,党中央和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西北红军自觉接受中央统一整编。从此,西北革命根据地成为中国革命的大本营。1943年1月,毛泽东同志为西北红军领导人题赠“党的利益在第一位”。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联系单位深厚的红色历史。丁维昌深有感触地说:“历史证明,只有确保枪杆子永远听党指挥,才能战胜前进道路上一切艰难险阻。”
2019年,丁维昌和战友们代表中国陆军参加“国际军事比赛-2019”,夺得“晴空”项目全部金牌,荣立一等功。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们结合自身经历感悟伟大时代,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丁维昌说,“在习主席领导下,人民军队体制一新、结构一新、格局一新、面貌一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越走越宽广,我们一定能够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 ‘加强军史学习教育’。我们必须坚持用红色基因滋养官兵、用辉煌战史激励官兵,把党史、军史和红军师战史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部队教育基础课、新兵入营第一课。”该师政治工作部领导告诉记者,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过程中,他们围绕“感悟光辉历程、坚定信仰信念”进行专题辅导,认真学习习主席关于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重要论述,重温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官兵深刻领会“命令面前无二话,打起背包就出发”的忠诚内涵。
征战雪域高原,坚决听党指挥。这段时间,该师高原驻训地再遇寒潮,气温降至-20℃,官兵们在冰天雪地间练战术、打实弹,训练热情持续高涨。
强化“时刻听从党召唤”的使命担当
越是艰苦的环境,越能彰显担当的本色。
前不久,该师又一次组织高原驻训点位轮换,许多驻训点位海拔较低的官兵主动写下请战书,申请到海拔更高、条件更艰苦的点位驻训。
作为海拔最高的某驻训点位的一员,轮换前夜,一级上士陈俊伫立山巅,仰望星空,驻训的点滴在脑海里一一浮现。
3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们在风雪中站岗,在冰峰上训练。虽然所在点位含氧量不足平原的一半,平均气温在-15℃,但他与战友们叫响“缺氧不缺精神”的口号,战严寒、抗缺氧,圆满完成了阶段性演训任务。
上一次驻训点位轮换,他本可以下到海拔较低的驻训点。考虑到自己是骨干,他连夜写下继续坚守的申请书。
陈俊说,身披冰雪铠甲,坚守雪域之巅,圆满完成任务,是军人最值得骄傲的经历。
走访该师高原驻训地,官兵们的炽热情怀随处可感。他们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与前辈比苦乐、与先烈比得失、与英模比贡献”活动,大家轮流登台谈变化、悟初心、话使命,深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认识,激发矢志奋斗强军的昂扬斗志。
随着又一轮寒潮到来,新年度首场实弹射击正式拉开战幕。
该师某团团长鲁卫成带领团党委一班人,迎着刺骨的寒风率先走向战位,使用新列装的多型武器对不同类型目标进行射击。
这一天,距离他上交“转业申请书”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两个月。
随着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加快,该师转型为合成部队。鲁卫成感到自己已经不适应发展形势需求,决定把机会留给更合适的人选。
“越是在最关键时刻,越是考验一个人的忠诚与担当。”鲁卫成感慨地说,“上级批准我转业的正式命令还未下达,只要我依然是红军师的一员,就要在岗位上干好每一分钟。即使脱了军装,也永远是红军传人!”
该师创建以来,历经30余次改编整编、10余次换防调整,官兵坚决听从党的召唤。
那一年,该师所属某红军团依令撤编。时任团长袁思舜第一个站出来,提笔写下“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几个饱含深情的大字。
不讲价钱、不谈条件,一声令下,700多名官兵退役,数十名干部交流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仅用40天,顺利完成精简调整。
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出征国际军事比赛,还是砺兵雪域高原,该红军师官兵不畏困难、冲锋在前,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时刻听从党召唤”的使命担当。
“新征程上,我们要坚守边防一线,练就过硬本领,边斗争、边备战、边建设,奋力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某团政治工作处主任李蕾坚定表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练兵备战的强大动力,以过硬本领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
激发“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战斗豪情
“这是对人民军队红色基因的赓续弘扬,无论武器装备多么先进,战斗精神始终是能打仗、打胜仗的关键因素。”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某连“十颗红星炮班”班长康福鹏对“强化战斗精神培育”这句话感触颇深。
康福鹏动情地为全连官兵讲述关于“十颗红星炮班”的故事——
抗美援朝战场上,这个班创下了击落10架敌机的辉煌战果,被志愿军总部授予“十颗红星炮班”荣誉称号。
“能打出辉煌的战绩,靠的是什么?”“靠的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战斗精神。”
“如果置身当年的战场上,我们能不能战胜强大敌人,创造同样的荣光?”穿透历史硝烟,大学生士兵张泽文越想越深,“今天,我们身处和平环境,但绝不能在风和日丽中销蚀战斗意志,而要在实战化演练中淬炼血性虎气。”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过程中,该师组织官兵重温辉煌战史、强化战斗精神、抓紧练兵备战,以实际行动激发战斗豪情。
多型主战装备跨代列装,新装备从工厂直接拉到高原驻训场。如何让新型装备快速形成战斗力,成为官兵们迫在眉睫的任务。
在高原高寒的恶劣环境下,官兵们发扬革命先辈“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战斗精神,常态开展陌生地域小体系联训,逐步摸清新装备的“脾气”。新型装备在风雪中进行实弹射击,打出优异成绩。
夜渐深,雪山沉睡。“猛虎三连”的营区依旧灯火通明。连长刘威和官兵围绕新型装备运用展开讨论,细化战备方案。
前不久,该师在雪域高原展开合成营对抗演练。极寒条件下,对抗进入白热化阶段。面对“敌”军的通信干扰、火力压制,刘威临危不乱、沉着应对。
寒风似刀,呵气成霜。刘威带领官兵驾驭新型装备,快速穿插迂回至“敌”后,对“敌”指挥所发起“闪电一击”。
“我们就是要在极寒、恶劣的环境中,淬炼过硬战斗作风,锻造真正的‘猛虎’。”新型装备旁,刘威自豪地说。
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黄长升
习主席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加强人民军队党的建设,确保枪杆子永远听党指挥”。对我军来说,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部队落地生根,以实际行动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首要的就是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
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我们党在血与火的斗争中得出的颠扑不破的真理。我军是党缔造的,一诞生便与党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行动和战斗。正是有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正是因为枪杆子始终掌握在党的手里,才保证了我军在长期复杂斗争中没有迷失方向。
新时代强军兴军的征程上,人民子弟兵坚决听党指挥,闻令而动,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军队永远忠于党的铮铮誓言。一批又一批有志青年扎根林海雪原、高原戈壁、边关海岛,用青春和热血浇筑起新时代的钢铁长城,用理想信念托起时代赋予的责任与担当。
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激烈激荡激变,举旗与砍旗的交锋、固根与拔根的较量、铸魂与蛀魂的斗争,一刻也没有停歇。我们必须站在红色江山永不变色、红军传人永不变质的高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集中到一点,就是要确保全军官兵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指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坚决做到听习主席指挥、对习主席负责、让习主席放心。
坚决听党指挥,奋进强军征程。当前,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牢记初心使命,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切实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确保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国军网-解放军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