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出境游升温,保险怎么买******
去澳大利亚看袋鼠,到马尔代夫晒太阳,在法国看看卢浮宫……随着2023年春节的临近,加之出入境政策的优化调整,跨境游市场正全面回暖。携程发布的《2023年春节旅游市场预测报告》显示,2023年春节前十名出境游目的地包括:澳大利亚、泰国、日本、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等。同程旅行数据显示,1月8日出行的出入境机票订单量同比增长628%,创下2020年3月以来的峰值。
出国旅游语言不通、环境陌生,旅途中航班延误、意外伤害、医疗救援等风险不可忽视,若是发生紧急情况,异国他乡,也容易手足无措。该怎么有针对性地配置保险?买保险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境外旅游风险多
随着1月8日零时起中国取消入境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等政策的正式生效,加之2023年春节的临近,7天长假近在眼前,出境旅游将迎来一波小高潮。同程旅行数据显示,实施“乙类乙管”政策的首日,同程出入境机票订单量同比暴增628%,创下2020年3月以来的峰值。
出门在外,不可控的因素很多,从旅行前的机票酒店准备工作,到游玩结束返程回家,每个环节都面临一定的风险。想要在国外安心地游玩和消费,提前准备好保险防患于未然是必不可少的步骤,那么,出境旅游一般都会面临哪些未知风险呢?
对于不同阶段面临的不同风险,美亚保险旅行险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旅行前存在由于恶劣和极端天气,比如暴雪、大雾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旅行取消和改签的风险;旅行途中,财产方面存在随身财产被偷被盗,或行李托运途中遭第三方承运商损坏的风险;医疗方面,存在由于水土不服导致急性肠胃疾病,旅途劳累导致感冒发烧等常见呼吸道感染疾病,或在参加热门娱乐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发生的风险;旅行结束后,如在途中发生意外受伤或疾病,则面临需要回国继续治疗的风险等。
跟团游省心又省力,掏钱少操心,是很多游客的选择,一般情况下,旅行社也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这种情况是不是不用再买保险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美亚保险旅行险负责人表示,一般旅行社给游客配置的保险是旅游责任险,主要保障因旅行社方面的疏忽和过失造成的对游客的损失,而非旅客自身的风险。所以,作为游客,最好是另外给自己或家人购买一份保障范围和保障额度合适的、含有紧急支援服务的境外旅游意外险。
除了关注自身可能面临的风险,意外发生后能不能及时获得帮助或救援也同样需要关注。某保险经纪公司旅行险销售总监告诉记者,近期咨询境外旅游保险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不论想去哪里,语言不通、人生地不熟是多数人需要面对的情况,选择带有全球紧急援助服务的境外旅行保险至关重要。旅行途中,无论是意外受伤、身体生病甚至行李物品遗失,都可以拨打电话求助。
需关注服务能力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国内各大保险销售平台上都能购买相关的境外旅游险,境外旅行产品琳琅满目。
以支付宝上的蚂蚁保平台为例,1月10日北京商报记者检索发现,在售的产品有“平安官方境外旅游险”“华泰境外百万全球旅行险”“安联全球旅行签证险”“安盛亚洲旅行险”“美亚全球通境外旅行险”等。
在保险价格方面,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依据保障额度、保障期限、保障内容不同,保险产品价格从最低18元到上千元不等。保障时间最长可达一年,并且,多数境外旅游保险的责任还提供旅行者随身财产、旅行证据遗失、银行卡盗刷等多项责任,不过,保险责任越多,保障时间越长,保费也就水涨船高。
谈及产品的选择,美亚保险旅行险负责人表示,当前市场常见的境外旅行险产品,以综合性的境外旅行险产品为主。游客可以根据旅行目的地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对于不同地区的情况,美亚保险旅行险负责人举例表示,亚洲地区,一般设施比较完善,在风俗习惯等方面中国游客也比较熟悉,建议选择保障和保额相对比较基础的境外旅行险产品;欧美地区,一般医疗费用较高,由于路途较远,风俗习惯差异较大,旅客可选择医疗保额较高、含医疗运送、紧急支援服务、随身财产、托运行李损坏、行李延误、航班延误、个人责任等全面保障的境外旅行保险产品。
除了选择保险产品种类,选择哪家保险公司也需要斟酌,上述保险销售总监认为,在保险公司选择方面,可以优先选择大型保险公司、一些外资或者合资保险公司,因为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一旦遇到意外,可能需要保险公司提供国际救援,这时候就考验到保险公司在当地的资源和自身实力了。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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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